邀黃之鋒越洋演講 星異見者罪成

【本報綜合報道】新加坡社運人士范國瀚(Jolovan Wham)二○一六年舉辦研討會,並邀請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透過通訊應用軟件Skype越洋演講。范國翰事後被當地警方控告舉行非法集會及拒簽口供罪,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判罪成,法官押後至一月廿三日判刑。

被控非法集會 已提上訴

警方指,范國瀚於一六年十一月廿六日,組織一個公眾集會,並邀請外國講者;當地警方忠告他需事先取得警方許可,惟他在未獲任何許可下主持活動。范國翰在社交網上表示,法官未有仔細聆聽辯方陳述,就迅速同意檢方所言並結案,他已提出上訴。

根據新加坡法例,任何人在未經警方許可下組織或參與公眾集會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初犯者最高會被判罰款五千新加坡元(約二萬八千港元),重犯者最高會被判罰款一萬新加坡元(約五萬七千港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