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仁案 大韓航空判賠員工13.8萬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大韓航空公司時任副社長趙顯娥,二○一四年因「果仁案」迫令機艙長朴昌鎮下跪令外界嘩然。首爾法院前日判處大韓航空需向朴昌鎮賠償二千萬韓圜(約十三萬八千港元),但駁回朴昌鎮向趙顯娥索償的請求。

機艙長向趙顯娥索償駁回

朴昌鎮去年起訴趙顯娥和大韓航空,指事件令他身心受創,要求賠償四億韓圜(約二百五十五萬港元)。法官判處大韓航空需作出賠償,但金額為二千萬韓圜,並且以理由不充分為由,駁回朴昌鎮對趙顯娥的索賠及和撤銷公司降級處分的請求。

朴昌鎮及另一名機組人員當時在一班即將由美國紐約起飛的客機上,向趙顯娥送上的果仁未有拆封就放在碟上,令趙大怒;趙顯娥迫使朴昌鎮下跪道歉,及施以粗言穢語及暴力,又下令已在跑道上的客機折返。事件曝光後在國內引起民憤。趙顯娥違反航空法罪成,上訴後僅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