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惡魔變公僕 掃黑先打保護傘

神州哪裏有黑勢力,哪裏就有黑警保駕護航,「保護傘」不僅成了公安與黑道勾結的代名詞,更是官場助紂為虐的寫照。黑龍江省紀委、監委近日的一條案情通報,揭開了一樁震驚世人的醜聞,殺人犯在一眾保護傘庇護下,竟然變身檢察官為非作歹二十五年。

通報指,黑龍江省海林市檢察院技術室原副主任陳志偉,二十五年前在當地歌廳與人爭執過程中,拔槍連轟三槍,當場擊斃一名歌廳女歌手。所謂殺人償命,但他不但沒有償命,甚至連疑犯依法必須接受調查的程序都沒有,不僅未被追究刑責,反而在四個月後被海林市人民檢察院錄用,成為幹部。

這樁醜聞的情節只有影視節目才會出現,主要是因為陳的父親是當地知名煤老闆,與黨政官員關係密切,於是在當時的市委書記干預、阻撓下,在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包庇下,案件不了了之,甚至銷毀案件卷宗,弄虛作假,協助陳志偉騙取幹部和黨員身份混入檢察院,而陳除涉嫌故意殺人外,近期還被查出涉黑犯罪,包括放高利貸、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毆人致傷、非法採礦、佔用毀壞耕地等。

官商勾結 有權則靈

該宗案件不只是官商勾結、濫用公權力的惡果,更反映地方政治生態嚴重敗壞的黑暗一面,折射出內地官場權力不受制約,官員保護傘遍及黨政機構和公檢法系統。

其實,內地官場絕對不會只有一個陳志偉,早前貴州就揭發凱里經濟開發區城管局一名局長被紀委查處後,發現他十八年前曾犯下一宗滅門血案和槍殺一名公安,但因為他是領導的司機,最終在保護傘庇護下逃過偵查,更一路升官。

當下神州有權則靈,不論官職大小,只要手中握有實權,便能濫權違法、借權生財,而有黑就有傘,亦是路人皆知,且涉黑人員愈是作惡多端,其背後保護傘的勢力就愈大,這也是中央部署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為何要長達三年的原因之一。內地自年初展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嚴打各類黑惡勢力,拘捕成千上萬的犯罪分子,但面對龐大的官商黑關係網,各地深挖保護傘顯然阻力重重,從近期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高調呼籲「掃黑要敢於刀刃向內」,最高檢要求掃黑「先破網打傘」,以及公安部部長趙克志日前要求各地嚴查公安民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都可以窺見端倪。

事實上,「掃黑先去傘」本身就是中央特別強調的掃黑除惡的治本之策,但難以置信的是,黑龍江殺人犯變身檢察官如此驚天大案,保護傘包庇罪犯長達二十五年,涉案十多名官員卻僅受到行政降級、降低退休待遇、嚴重警告等輕微處分。平民百姓如草芥,冤死只能認倒楣,這就是當下中國法治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