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對上一次審視核武政策已是二○一四年,當時與西方的關係開始變得緊張。國會上議院聯邦委員會的國防及安全委員會表示,國家安全委員會應準備及提議修改核武政策,以便在敵人使用高超音速及其他戰略常規武器攻擊時,決定是否以核武報復。議員克林特塞維奇(Franz Klintsevich)指出,提議審視是因為北約部隊愈來愈接近俄國邊境,「這是威脅俄羅斯」。
現時俄羅斯的核武政策規定,只能在兩個情況下使用核武,分別是自身或盟友遭到核武或其他大殺傷力武器攻擊,以及敵方常規武器攻擊,威脅俄羅斯以主權國家的身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