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權庇權貴 刑罰重點懲小民

內地司法不公長期備受詬病,珠海一名經營代購進口服裝的淘寶網店女店主,因逃稅被判囚十年,案件引發社會關注,輿論質疑知名女明星逃稅數億卻僅被罰款,認為法官處罰過重。

案情指,該名女店主自五年前起在香港用信用卡購買總價值一千一百四十萬元的進口服裝,再通過快遞郵寄、水客偷帶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入內地,涉嫌逃稅三百多萬元,一審被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囚十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維持原判,面對輿論質疑,法院強調女店主涉及走私,須有震懾作用,因此重判。

嚴律百姓 錙銖必較

涉嫌走私自然必須受到法律懲處,問題是在內地,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就在女店主維持原判當日,廣西法院也對一宗中共建政以來最大規模的銀行騙貸案宣判,涉騙國家逾四百億的被告,也只被判囚十年,且還高調宣稱是重判。相比之下,女店主顯然處罰過重。諷刺的是,所謂代購竟然是官方為帶動經濟曾經鼓勵的經營模式,結果又因發展迅速而嚴打。

說到逃稅,那些每天在口岸跪地求海關輕罰的代購人員或水客所逃稅款,不過內地權貴所逃稅款的九牛一毛。早前官媒曾披露,內地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三萬八千億元,有地產商甚至欠稅八十多億,卻一直未見官方追討。當局對普通百姓錙銖必較,絲毫不讓利於民,卻對富豪慷慨大方,到底是執政為民,還是執政為權貴?

事實上,內地的司法向來只保護權貴,各地法院處理涉及富商案件時,往往把法律的天秤向富人傾斜。法院這樣做的時候還振振有詞:法院有責任保護地方經濟發展。但對普通老百姓而言,法律卻異常嚴苛。例如河南有農民挖三株野生蘭草被判囚三年,日前重審才宣告無罪。深圳居民早前出售自己飼養繁育的兩隻屬受法例保護的鸚鵡入獄五年,被指「人不如鳥」。

多年來,不少地方政府官員和無良開發商強拆迫遷,惡城管肆意毆打民眾,鮮見有人擔責或上法庭,在包括黑心疫苗等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上,也難見有受害人維權成功。司法非但沒有為平民伸張正義,更多像是在保護壞人。

面對官場腐敗,在沒有陽光法案之下,最有力的震懾,就是嚴懲,但當今狀況是,內地貪官動輒貪腐數億元,涉案金額愈來愈大,判刑卻愈來愈輕。例如中共十八大後查處的一大批貪官污吏,包括周永康、令計劃、郭伯雄,以及上百位省部級官員,無一被處極刑。顯然,小民為蠅頭小利犯法被重判,貪官強搶民脂民膏卻可重刑輕判,已成為中國司法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