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解讀:台修法 虛擬貨幣首納規管

台灣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愈趨謹慎,以打擊洗黑錢等網絡罪行。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APG)評鑑團將於下周一赴台,展開第三輪相互評鑑。台立法院周五三讀通過兩項修正案,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納入洗錢防制法範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將首度納入規管。

虛擬貨幣因具匿名性,常被用以非法資產轉移,用家以新台幣買入比特幣,再於境外交易平台賣出,以換取美元。據防毒軟件Symante四月發布的《網絡安全報告》,台灣在全球加密貨幣網絡攻擊中,位居亞太區第八位、全球第二十八名。一旦台灣未能通過APG的評鑑,或會被列為洗錢高風險地區,影響金融及貿易發展。

評鑑結果可分為「一般追蹤名單」、「加強追蹤名單」及「緊急加強追蹤名單」,台灣雖是APG創始會員,惟近年評估成績每況愈下,二○一一年更被降為「加強追蹤名單」,與老撾、阿富汗看齊,當局希望透過修法爭取台灣被列最高等級的「一般追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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