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平頂山市魯山縣人民檢察院早前通報一宗未成年人強姦案時,宣稱在檢方介入下,十六歲的趙姓疑犯與受害人「冰釋前嫌」,還用上「握手言和」等用詞,同時發布趙男的家人向檢方贈錦旗致謝。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周二通報,魯山縣檢察院將涉嫌強姦的趙男向魯山縣法院提出起訴。
該宗強姦案於八月廿七日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因趙男為未成年人,且本人認罪,辦案機關依法將趙男的強制措施由逮捕改為取保候審。當局指,魯山縣檢察院官方微博於上月十九日報道案件,因涉及未成年人及隱私,辦案程序尚在進行,期間進行報道屬錯誤行為,並在報道中多處表述錯誤、用語明顯不當,造成十分不良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