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紅會翻版郭美美 挪用賑災286萬

雲南普洱市紅十字會被揭發出現「翻版郭美美」,恐再掀紅會信任危機。普洱市紅十字會出納員李艷萍,因挪用二百四十七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二百八十六萬港元)國家救災款,供其美容和吃喝玩樂,近日在普洱市思茅區法院受審。案情指普洱市紅十字會內部管理混亂,監管形同虛設,令李任意挪用救災款長達八年。

李艷萍於二○○四年三月到普洱市紅十字會工作,在沒有會計資格證的情況下,○六年擔任普洱市紅十字會的出納員。○八年起,她兼任普洱市紅十字會宣傳科科長,出事前她還擔任普洱市紅十字會工會主席兼出納員。

直接捐款箱內拿災銀

李供述,她每次挪用公款時,資金用途寫備用金、項目經費或寫救助款。原本該會要求五千元以上(約五千五百餘港元)支票,要由領導簽名和蓋公章,她長期要求領導簽定多張空白支票,公章一度由其把持,令紅會救災款戶口變成其私人戶口,任她用於網購、吃飯、辦美容卡。她甚至直接拿捐款箱內的捐款。前年普洱市紅十字會更換領導,李被要求交代帳目才揭發事件。

從○八年至前年十二月,李多次挪用單位救災款項共二百四十七萬多元,案發前歸還了一百廿三萬多元(約一百四十二萬港元)。檢方指,李艷萍犯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證據確鑿,應以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挪用的是救災款,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應從重處罰。案件已審結,案件擇日宣判。

此事令人聯想到郭美美。二○一一年,郭自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在網上炫耀擁名牌手袋、名車,一次整容花十多萬元,令網民誤以為她挪用紅十字會的救災款揮霍,令中國紅十字會聲譽掃地。郭二○一五年犯下開設賭場罪,被判監五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