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湖南廣場增至11死 冷血疑兇被指獲厚待

湖南衡陽市衡東縣濱江廣場周三(12日)晚發生血案,兇徒驅車撞人群,再揮刀行兇,死亡人數增至十一人,另有四十四人留醫。疑兇已被警方扣查,但被質疑獲警方厚待,他接受警方盤問時竟獲准吸煙。另有網民指,疑兇在服刑期間竟可出獄,才犯下驚天血案。當地檢方澄清,疑兇並非服刑期間外出,因二審獲大幅減刑,已刑滿釋放。

省檢高度重視案件

該宗血案引起湖南省檢察院關注,要求衡陽市檢察院和衡東縣檢察院高度重視,衡東縣檢察院已派員介入調查工作。警方指,五十四歲疑兇陽贊雲曾因販毒、盜竊、故意傷害,被多次判刑,產生報復社會心理,當晚獨自駕車衝入濱江廣場撞向人群,並持摺疊式鐵剷、匕首襲擊現場群眾,造成重大傷亡。

案發現場附近店主憶述,當時不少人在跳廣場舞,突然聽到車輛引擎加速聲,隨後發現有人被撞飛。有目擊者稱,看到一輛紅色汽車開過來,「開始開得很慢,突然加大油門衝進人群,大片人被撞倒。」

有網民指,陽男案發時原本應在監獄服刑,他今年一月十一日因尋釁滋事罪,被衡東縣人民法院判刑一年半。他在判刑前已被羈押,實際刑期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因此按照一審判決書,陽男的刑期尚未屆滿。另外判決書認定,陽男患有低分化腺癌、冠心病、心功能等疾病,故有網民懷疑,他刑期未滿獲保外就醫,才獲得行兇機會。

衡東縣檢察院監所檢察科工作人員周四(13日)接受內地傳媒查詢時回應,陽男一審被判刑一年半,但二審改判為六個月,因此他屬於刑滿釋放。

法院覆查改判一事

陽男雖患有多種疾病,但達不到保外就醫的條件,檢察院也沒有為他辦過保外就醫手續。報道又稱,有關說法也獲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證實。內地規定,服刑囚犯若獲得減刑,事前需要先公示其獲減刑期及減刑原因。本報記者通過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資訊網搜尋,未能發現陽男被假釋或減刑的訊息。

內地記者曾聯絡衡陽市中院,據指囚犯一次過獲減三分二刑期,甚為罕見。該院稱,對於外界關心陽男二審改判一事,正進行覆查。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