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十六歲男子王得焰涉在今年三月於北京天安門廣場拋灑傳單伸冤,其後被捕。案件周三在安徽懷寧縣法院開庭審理,王男被控尋釁滋事罪成,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據報王今年三月十九日被押回看守所後,絕食已達半年,目前骨瘦如柴、奄奄一息,要靠食道灌食維持生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