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時,指柯培訓器官移植醫生,實際上是教他們活摘器官,「教醫生們葉克膜(俗稱人工心肺機的體外膜氧合儀器),其實是教專門負責活摘器官的醫生如何進行心肺移植」。他認為柯的行為犯下殘害人群治罪條例第二條,應判處犯七年以上刑期。另外,柯文哲同日到議會備詢時,被問及會否就批評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吳音寧一事道歉,柯反駁指對方若有問題,應直接與市政府討論,「不要發臉書(Facebook)」。柯更一度激動到爆粗,被議員指正後,雖然願意道歉,但辯稱是口頭禪,又抱怨稱:「講髒話要道歉喔,真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