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月廿七日至三十一日在北京舉行,期間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草案)》,將取代推行十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草案明確佔用耕地興建房樓者,會被繳收「耕地佔用稅」,但軍事設施、水利設施、學校、社福機構、醫療機構等則不包括在徵稅的範圍內。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