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十八歲兒子孫安佐,今年三月涉嫌在美國發表威脅槍擊校園言論,警方同年四月從其住所搜獲手槍和約一千六百發子彈。孫今年六月承認「恐怖威脅罪」,被法官判處最低四個月刑期,至於遭聯邦檢方控以「非美國公民身份持武罪」,孫安佐周二晚於認罪庭上認罪,案件將於十二月十一日宣判。
美國賓夕凡尼亞州費城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孫安佐身穿深綠色外衣出庭,父母未到場旁聽。庭審結束後,其辯護律師凱勒表示,希望提早宣判,並於兩個月內讓孫遣返回台。
惟美國聯邦政府檢察官麥克史溫發表聲明,重申此案的嚴重性,又指父母應阻止孩子接觸武器。資料顯示,孫被控的「非美國公民身份持武罪」屬於重罪,最高可被判處十年徒刑,以及罰款廿五萬美元(約一百九十六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