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宣判一宗惡勢力犯罪案件,涉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罪行,更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傷。主犯唐均偉、李逢情等十四人分別被判處二年至十二年半、無期徒刑不等的刑罰。
案情指,二○一五年底至去年二月,被告唐、李兩人糾集多人在大足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致人死傷。兩人還夥同他人四次開設賭場,共計獲利二十餘萬元人民幣(約二十三萬餘港元)。
法院裁定,唐、李二人在大足區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兩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其他犯罪人員分別構成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