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勝訴火車須全面禁煙

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周一(25日)作出全國首宗、里程碑式的一審判決,勒令被告哈爾濱鐵路局須在三十天內取消K1301次列車上的吸煙區。考慮到司法判決的類推效應,此案將意味着以後全國任何班次的列車都不可能再設立吸煙區,須全面禁煙,否則很可能會面臨訴訟,再被判敗訴。

事件追溯於去年六月九日,剛考進大學的準女大學生李華乘搭K1301次列車到天津旅遊。她一上車就聞到車廂內有濃濃的煙臭味,隨後發現雖然乘客是在車廂連接處的吸煙區吸煙,但煙臭味瀰漫至整節車廂,列車上不但無人勸阻,列車工作人員同樣有份吸煙。

李女認為,列車上安全須知已列明「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煙」,但車上卻同時設有吸煙區並放置煙灰缸等吸煙用工具,做法並不合理。她先後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但均得到「不屬於受理範圍」的答覆。

面對政府各部門互相推諉致投訴無門,李女最終毅然「以卵擊石」,以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為由將哈爾濱鐵路局訴至法院。她除要求賠償車費一百零二點五元(人民幣‧下同)、律師代理費三千元、精神損害賠償一元及賠禮道歉外,更要求取消該班次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吸煙設施,並禁止在車內吸煙。

首例取消列車吸煙區

李女一方認為,列車禁煙是大勢所趨,有乘客即使在車廂連接處吸煙,二手煙亦會對非吸煙乘客造成影響。鐵路局方面則指出,行程較短的列車已全程禁煙,但在長途車等連接處設吸煙區不違反法律規定,也是對吸煙乘客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法院審理後認為,哈爾濱鐵路局在列車設立吸煙區等行為,違反承運人義務,支持李華提出的在該班次列車取消吸煙區、拆除吸煙用設施的訴求,但駁回其他訴訟請求,判決成為首例。對於判決結果,哈爾濱鐵路局的律師指,局方目前已加大禁煙宣傳力度,在車上廣播提醒不要吸煙等,下一步將再增加巡查力度。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