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初中 第2名殺第1

山東淄博市發生一宗少年殺害同窗的命案。一名十四歲初中男生不忿自己長期考第二,日前在長期考第一名的同學寓所樓下,用利刀狂捅對方,致對方失血過多而亡。死者母親抱住兒子淌血的屍體,哭得傷心欲絕。疑兇已被警方拘留,他承認不滿死者生前成績比他優異,又不理其「死亡恐嚇」而萌生殺機。

被殺的男生姓馬,與秦姓疑兇均是淄博市雪宮中學初中三年級的學生。馬男生前在師長眼中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屢次獲獎,考試成績名列前茅,經常考第一。疑兇的成績亦不差,但排名長期屈居馬男之後,多次考第二名。

死者父控訴校方無正視

據了解,秦男於上月廿八日與馬男發生口角,他向馬男下最後通牒,「你考得比我好的話,我一定殺了你」。當時,這宗恐嚇事件驚動到班主任,兩人承認之前曾發生爭執,加上當時正值期末考試,校方沒有深究,事件不了了之。

上周一(4日),考試成績公布,馬男考得比秦男為好,秦男翌日下午狠下毒手。死者的父親指,當日疑兇在寓所樓下的樓梯間埋伏,待兒子返家時,秦男從後向其子猛捅多刀,致兒子的頸大動脈被割斷,心臟等要害被刺中。其子負傷跑到大街,終不支倒臥在血泊中。馬男的母親事後趕到樓下,從血泊中把仍有體溫的兒子抱在懷中,可惜母喚兒不醒,哭得呼天搶地,路過的民眾聞者心酸。

馬男的母親抱兒屍悲哭的短片一度在網上瘋傳,其後被刪除。涉嫌殺害同學的秦男目前已被警方刑拘。死者父親向內地傳媒稱,若當日兒子被疑兇恐嚇時,校方對秦男嚴肅處理,這宗悲劇或可避免。據內地刑法規定,年滿十四歲的未成年犯,對殺人罪要負刑責,至於是否被判死刑,需視案情而定。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