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農夫姦女誕子 囚27年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沙巴蘭瑙一名五十六歲農夫,去年五月在家中強姦親生女兒,女兒其後誕下一子始東窗事發。農夫被捕後矢口否認亂倫強姦,惟至周二終改口認罪,被判入獄廿七年及十八下鞭刑。

否認指控 驗DNA無抵賴

控方指,被告先後兩次強姦女兒,被告的妻子於去年八月發現女兒懷孕三個月,揭發事件,被告遭拘捕調查,惟極力否認指控。直至近月受害人誕下一名男嬰,經DNA鑑定後確認被告是經手人。

法官指被告身為父親,理應照顧子女,他卻姦污女兒,應受嚴罰,向社會傳達強烈的訊息。被告求情指,仍有四名子女要撫養,目前正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