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企逃稅7100萬 罰3.2億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兩間公司透過製作虛假發票、合同等報關材料,偽造貿易關係,涉嫌逃稅涉及款項高達五千七百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七千一百萬港元)。兩間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檢察院起訴,一審被判罰款二億六千萬元(約三億二千萬港元),而張姓首被告則獲刑十三年。

首被告判囚13年

檢察機關指控,一三年三月至一六年四月間,張姓被告指使手下史姓及張姓員工透過製作虛假發票、合同、裝箱單等報關材料,偽造貿易關係,繼而低報成交價格,以達致逃稅目的。

該案是近年北京海關破獲涉案金額最大宗的走私普通貨物案,犯罪時間跨度長、手法隱蔽、涉案金額高,主要被告及被告單位均不認罪,指控難度大。檢方引導偵查機關補充一百廿七項證據材料,逐一審核涉案逾三千多項計稅商品,最後成功入罪,首被告判囚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