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施建祥因涉集資詐騙案潛逃美國,被中央追逃辦列為通緝人物。早在二○一五年,他在香港向長實集團相關公司租住壽山村道三間獨立屋連花園,去年因未有按時繳交租金而被入稟要求收樓,及追討逾五百八十五萬港元的金錢損失。涉事大宅曾是長和資深顧問李嘉誠的舊居,李嘉誠多年前因深水灣道豪宅重建,曾與家人搬到上述三間大宅暫住。
入稟狀顯示,原告新港投資有限公司與上市公司長江實業地產有限公司總辦事處相同。該公司於一五年二月與施建祥簽訂租約,將壽山村道的三間獨立屋,以月租合共一百九十五萬港元租予被告,租約於本年二月屆滿。
但被告去年九月未有按時繳交該月份的租金,原告遂發出律師信向被告追租,欠租連同利息和原告發律師信的費用共一百九十五萬多港元。另因被告違反租約,按規定被告須向原告補交兩個月免租期的租金共三百九十萬港元,及承擔原告因提前解除租約所蒙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