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黑幫父子判囚 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江門新會區一對關姓父子,在村內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涉把持基層政權、侵吞集體資產,被控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作出終審裁決,駁回一審上訴並維持原判,關姓父子分別被判十五年三個月和五年四個月有期徒刑。

涉賄選奪工程 侵吞資產

法院審理查明,關和合自二○○八年以來通過賄選手段,使兒子關松深及何廣明等人,分別當選為新會區睦洲鎮南鎮村及黃布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又長期利用兩人的職務便利,為其工程建設、生產經營等謀取利益;關氏父子與何廣明共侵吞村內財產五十三萬元(人民幣.下同)。

關和合又指使關松深虛構清淤工程,詐騙政府資金三十萬元;並指使何廣明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十萬元;多次組織、策劃、指揮他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損失逾十萬元。

法院認為,關氏父子、何廣明等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一審判決後眾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