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漢將一歲女棄法院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南充市南部縣一名廿七歲楊姓男子,早前向法院要求與結婚近三年的敬姓妻子離婚,案件周二在南部縣人民法院開審。惟庭審結束但尚未宣判時,楊男竟把年僅一歲女兒欣欣遺棄法院,一走了之。法院職員發現之後,只能充當臨時保母照顧該名小女孩。

警方致電仍拒接回

據了解,敬女因在成都工作,無法請假出庭,故當天委託律師出庭。楊男遺下欣欣後,法院及警方分別致電勸導楊男,惟他堅拒接回女兒,而敬女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法院只好讓書記員王思懿帶欣欣回家照顧。幾經努力下,法庭才聯繫到欣欣外公外婆把她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