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通調控 豁免港澳車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是不少港人選擇居住的地方,更是中港司機經常往返的重要城市。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當地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配套措施從即日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指出,調控政策配套措施要求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四日,再次駛入須間隔四日以上。意見稿又提到,持有港澳號牌、軍車、警車等車輛則不適用於上述規定,相關調控政策配套措施的有效期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