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解讀:身世苦困宜蘭「逃兵」未獲處分

台灣宜蘭縣政府近六年來先後五次將兵單寄給準備服役的江姓男子,但江男遲遲未報到,最後被依妨害兵役條例送辦,並被地檢署通緝。惟檢方調查發現,江男身世困苦,為了照顧高齡祖父母及兩名子女,年紀輕輕就離家到外地工作,認為其「家境特殊」並非故意逃兵,遂予以不起訴處分。

照顧家中老幼 頻撲工作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寄出五張兵單通知江男,當時其戶籍地家中有人簽收,但江男一直未報到,因此被地檢署通緝。江男坦言家境困難,當時在台北、台東兩地工作賺錢,以撫養家中兩名子女及祖父母。由於工作繁忙,故未有發現要徵兵單。江男的祖母稱,因自己不識字,加上要照顧患認知障礙症而臥病在床的丈夫,無法通知孫子。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引用憲法,指出人民有遷徙自由,加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需要有避免徵兵的「主觀意圖」,因此認為江男並非刻意不報到,遂予不起訴處分。台灣徵兵制今年起走入歷史,長達六十九年的徵兵制告一段落,將全面轉為募兵制。軍方估計今年志願役兵力仍缺少一萬七千人,各地紛加緊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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