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灌水逼死盜竊犯 四警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益陽沅江市一名張姓盜竊男疑犯,遭辦案人員以雙手反扣、鼻子灌水的方式嚴刑逼供,導致張男心臟病發死亡。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一審宣判該案,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四名被告兩年至十年不等徒刑,其中當地派出所副所長被判囚十年。

分判囚2至10年

事發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凌晨,時任沅江市公安局瓊湖派出所副所長的賈勝、民警許磊,以及輔警李炳、黃強在偵辦張男涉嫌盜竊案過程中,在辦公室對張男雙手反扣、往鼻子裏灌水等方式,逼其交代盜竊案情。四名被告發現張男臉色異常,呼喊其名字無反應,隨後經醫生證實當場死亡。

法醫鑑定指,張男因心臟病發致功能衰竭死亡,其身體表面多處擦傷,警方灌水行為有誘發心臟病可能。法院認為,被告賈勝、許磊身為警員,李炳、黃強身為輔警,不依法履行職務,刑訊逼供張男致其死亡,四人構成故意傷害罪,法院分別判處四名被告兩年至十年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