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昨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上審議通過多個方案及細則,其中包括通過《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將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並通過廣東、天津及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改革開放方案。據了解,金融法院負責防控金融風險,同時要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