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規管假新聞 言論自由恐收緊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早前曾指假新聞影響政治穩定,由他提出的《二○一八年反假新聞法案》,周一(26日)在國會下議院一讀。議案列明違例者被罰款五十萬令吉(約一百萬港元)及監禁十年。人權組織擔心法例將令馬國言論自由更收緊,反對黨則指法例是要造成寒蟬效應,令人們對政府的失職噤聲。

反對派轟打擊異見者

議案列明,任何人在知情下製作、出版、印刷、發布、轉發或散播假新聞,均屬違法。假新聞的定義是指任何新聞、資訊、數據和報道的全部或部分含有虛假成分,無論是以文字或視聽形式傳遞有關想法,都可構成假新聞。對象適用於馬國及非馬國公民,而且列明即使在國外發布假新聞,亦等同於在國內犯下該罪。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馬來西亞現有法例已侵害言論自由,促請馬國政府不要變本加厲。而反對黨則抨擊政府立法管制假新聞,是要藉機禁止所有批評政府的新聞,尤其是總理納吉布涉及的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以及打擊異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