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山西運城市中級法院昨日對一宗盜墓案作出公開宣判,案中十名被告共同或分別涉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以及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當中包括聞喜縣公安局前副局長景益民,以及前警員李安吉等四人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二○一○年至一六年,景益民為盜墓團夥、特別是已判刑的黑社會骨幹分子張成俊等人提供保護,同時組織盜掘位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內古墓葬十三處,將所盜文物直接販賣,還包庇黑社會分子開設賭場等。法庭指景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安局副局長,勾結黑社會組織及充當「保護傘」,遂判他及前警員李安吉、兩名黑社會骨幹成員終身監禁;另六被告分別判囚六年至十六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