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於一三年七月二十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引爆自製炸彈時受傷送院,翌日凌晨進行截去左手的手術,及後被朝陽區法院以爆炸罪對其判以六年刑期。冀中星律師劉曉原表示,按照原定判決,冀刑滿釋放時間應為明年七月,而他隨後兩度獲減刑,並於上周三提前獲釋。
「第一次減刑後中間有一年的間隔,一年後按照程序又給我減刑了四個月。」冀中星表示,因身體狀況未如理想,他須在病房服刑,並有護工照顧,不過他認為失去自由的日子相當痛苦,更因身體不好,一度認為自己是否患上其他病症,「現在終於出來了,但是我腦子一片空白,接下來該怎麼過,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