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安康石泉縣十五歲中學女生,春節長假過後不回校上課,原來背後隱藏買賣婚姻的悲歌;其父母為收禮金,強迫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女兒嫁人。最後經校方和政府人員介入,女生雖重返校園,但仍活在惶恐中,擔心母親為「賣」她而再次將其從校內強行帶走。有法律學者建議有關方面提告,撤銷其父母監護人資格,以保護該名女生。
涉事女生小青為初中學生,其所讀的學校正副校長日前因其沒回校,而到其家中了解。小青最初表示,因家庭困難,想為家人分憂而不上學。但一再追問之下,其父母始稱,想讓小青早點出嫁換取禮金,以助家庭渡過難關,目前已收下同村二十五歲楊姓男子的禮金。
由於勸喻讓小青回校不果,校方遂請當地政府介入,保障小青接受義務教育和其他合法權益。但小青父母卻狡辯,他們即將外出打工,不放心未成年的女兒獨自生活,才為女兒找婆家。但按內地婚姻法,女方要滿二十歲才可以結婚;未滿年齡結婚、以收取聘禮為目的之買賣婚姻,均是無效。當地司法所人員陳述利害,小青父母始知事態嚴重,退還禮金。
有知情人士稱,小青父母現正辦離婚手續,其母早想甩掉小青這「包袱」,更想「賣女」賺一筆;其母親為小青找婆家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在小青考試時強行從學校帶走。其母近日離家不知去向,小青因擔心回校會再被母親帶走而不敢上學。最後,政府人員承諾確保其安全,加上再三勸喻,她始在上周五(9日)重返校園。
內地法律人士稱,按內地民法,監護人若嚴重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可由被監護人或相關部門提出訴訟。法院可撤銷小青父母的監護權,依法指定另一監護人。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