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日(13日)就前總統朴槿惠密友崔順實干政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案中主角、濫用總統職權向三星、樂天及現代等財團謀取私利的崔順實,被裁定濫權、行賄及干預國家事務等罪名成立,入獄二十年及罰款一百八十億韓圜(約一億三千萬港元)。韓媒分析指,崔順實的刑期是朴槿惠的審判指標,朴槿惠勢難逃長年監禁。
六十二歲的崔順實被控十八項罪名,僅比朴槿惠少三項,包括「職權濫用妨害權力行使」、「欺詐未遂」、「受賄」及「違反犯罪收益隱匿法」等。檢方要求判處崔順實監禁二十五年,罰款一千一百八十億二千萬韓圜(約八億五千四百萬港元)及沒收七十七億韓圜(約五百六十萬港元),法官最終作出較輕的裁決。
法院判定崔順實與朴槿惠在多項控罪中構成共謀關係,認為兩人共謀成立基金,並強迫企業出資。對於崔順實從三星電子副主席李在鎔處口頭及實際獲得的四百三十三億韓圜(約三億一千二百萬港元)中,只認為其中的七十二億九千萬韓圜是賄賂。法院亦判定崔順實向SK集團會長崔泰源索賄八十九億韓圜、向現代汽車及浦項製鋼等企業施壓,要求照顧其本人或友人經營公司並給予特殊照顧的指控成立。
此外,樂天集團董事長辛東彬被裁定行賄罪成,判監兩年半及處罰與賄款相同的七十億韓圜(約五千零五十萬港元)。宣判過後,辛東彬被即時收監。總統府青瓦台前秘書安鐘範則因參與干政及收受賄賂罪成,被判處入獄六年和罰款一億韓圜(約七十二萬港元)。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