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新劇 捲台獨風波

台灣女藝人林心如自導自演的新劇《我的男孩》,近日被人實名向大陸廣電總局舉報,指該劇的製作單位獲得台灣的文化部發出補貼,這等於同意有「台獨」意味的相關補貼條款,大陸廣電總局隨後下令將劇集從網上下架。台灣的陸委會表示,政治因素不應介入兩岸影視交流。林心如工作室回應稱林並不支持任何「台獨」言論和行為。

申領補助須符合多項條款

根據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東省版權局)官方網站,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名叫沈芸的民眾實名舉報《我的男孩》。沈芸在舉報信中質疑,廣電局在審批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時,有否注意電視劇的投資方是誰,並指出《我的男孩》是領取台灣文化部補貼拍攝。文中並指,領取該補貼的製作方必須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而非中國大陸的一部分,等同台獨,認為當局審批不當。

《我的男孩》從上月底開始在騰訊視頻播出,至今只在該平台播出了兩集。廣電局上周五回覆指,已根據該民眾反映的情況,通知了騰訊視頻立即處理,現時《我的男孩》所有專輯、正片、視頻已全部下架,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事件在內地引起廣泛關注。

工作室:林不支持台獨

《我的男孩》獲台灣的文化部補貼二千萬元新台幣(約五百四十萬港元),屬製作補助。根據台灣文化部官網,領取補助須同意多項條件,包括節目若參加海外活動、影視展或報名獎項時,應以「中華民國」或「台灣」名義參加;不得在台灣以外地區取景及拍攝,包括大陸。而《環球時報》早前報道指,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是蔡英文內閣中,最具「台獨」意識的部長。

林心如工作室昨晚發聲明指,《我的男孩》接受台文化部資助是台灣八大電視台的行為,近年亦有多部台灣電視劇曾接受文化部資助,並已於各視頻平台播出。聲明並指,網傳所謂「林心如台獨」的訊息純屬惡意造謠、嚴重誹謗,強調林心如一直支持兩岸和平共處、友好發展,以前不曾以後也不會支持任何「台獨」言論及行為。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