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務部拒絕禁掛五星旗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有民眾早前在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台上,提案增設《刑法》條文「分裂國土外患內亂罪」,禁止五星旗在台公開懸掛、展示、陳列,提案經附議成案。就以上情況,台法務部昨日回應,表示該項提案不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意旨,故此不會予以採納。

不符憲法意旨

提案人認為,近十年來,台灣各地愈來愈常見五星 旗,台灣人民對這些五星旗的出現,變得毫無危機意識,將使大陸達到統一台灣的效果。

提案於不足一個月便獲五千人附議成案,權責機關必須對此作出回應。

對此,法務部表示,假如懸掛五星旗被當為分裂國土而施以刑罰,將會無異於僅因言論主張分裂國土便施以最嚴厲刑罰,顯然不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而若有人意圖破壞政權、竊據土地,或以非法方法變更憲法,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着手實行者,現行《刑法》已有規定,可以依法裁判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