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 審查境外投資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發改委昨日公布《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將於明年三月一日正式實行。發改委負責人指出,有關規定主要針對境外投資進行監管,從「大方向」上審查有關投資是否危害國家安全利益,其中將會對包括新聞傳媒在內的敏感類項目加以審批。

有關規定提出,企業展開境外投資,應當履行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等手續,報告有關訊息,並配合當局檢查。企業境外投資不得威脅國家利益和安全,不得違反調控和產業政策。

規定又提出,敏感類的境外投資項目需向當局備案、申請核准,包括武器裝備的研製生產維修、跨境水資源開發、新聞傳媒,以及根據現行法例和政策需要限制境外投資的行業四個類別;非敏感類項目、中方投資額三億美元(約廿三億三千萬港元)或以上,企業應向發改委予以告知,但毋須備案;三億美元以下則毋須備案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