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轟動一時的湖北武漢麵館斬頭兇殺案周五在武漢市中院開審,廿二歲被告胡澤東於今年二月因口角,持刀將店主斬死,並割頭棄於垃圾桶。據了解,胡澤東因患精神障礙,被鑑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屬可從輕處罰人士,但控方建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胡則表示願意盡力賠償死者家屬,望有改過自新機會。案件未當庭宣判。
據胡澤東辯護律師于秋所表示,庭審中控方提出,胡澤東是因準備前往麵館找工作遭拒,因而不滿,最終殺人報復,故建議將其判死。辯方則對控方提出的殺人動機提出質疑,冀法院輕判。
案情顯示,公安機關偵查結果及證人的供詞均證實,在到死者姚某的麵館應聘前,胡還曾去另一家店應聘,並持刀威脅該店工作人員。而在姚的麵館用餐時,胡澤東身上僅剩二十元人民幣,但胡並未因麵價和姚發生爭執。此前有傳胡澤東因不滿店主多收一元,被店主譏諷「吃不起別吃」,因而行兇,警方一度通報指胡男因口角糾紛,將姚某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