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儘管多國的監管機構及議員多次批評,惟由於商業利益龐大,Google、Facebook(Fb)等互聯網巨擘均繼續收集手機用戶的個人資訊。其中Fb就曾因觸犯法國及西班牙的私隱條例而被罰款。
手機用戶被收集的個人資料範圍廣泛,包括性別、宗教信仰、政見、位置、瀏覽網頁歷史等。資料可讓商家用作發放針對式的產品或服務宣傳廣告,有估計指市場價值高達一萬二千億美元。其中Google母公司Alphabet及Facebook都透過此業務賺取巨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