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國鋁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曉春被控受賄三百卅萬元(人民幣‧下同),周四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院受審。陳曉春當庭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案件未當庭宣判。
據檢方指控,陳曉春利用中鋁人事部主任職務便利,為安徽一家公司承攬工程和採購項目提供幫助,並因此收受二百七十萬元,用於在北京購房。此外,陳在任中鋁礦產資源部總經理時,先後三次收受一家公司給予的共六十萬元。辯方指,陳曉春到案後,主動交代部分受賄事實,屬自首,贓款也全部退繳。惟檢方認為陳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雖有坦白情節,但不構成自首,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十至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