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貪污案駁回上訴

前台灣自來水有限公司(台水公司)董事長徐享崑,十二年前收受金棠公司五百萬元新台幣(約一百三十二萬港元)現金,指示台水公司承辦人員,同意讓金棠承包的工程通過驗收。時任金棠公司管理部協理、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的親家黃百祿等人從中牽線,安排商議賄款金額。徐享崑不服原判提上訴。台灣的最高法院昨認定徐犯行明確,駁回上訴,判刑八年、褫奪公權三年,全案定讞。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