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黨工、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早前赴大陸後被拘留並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11日)早上九時半,在湖南岳陽中級法院公開開審,同案還有另一被告彭宇華。李明哲當庭認罪,並深表懺悔。法院透過微博轉播庭審過程,現場包括兩名被告家屬等三十多人旁聽。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與李明哲一同受審的湖北證劵公司職員彭宇華,於二○一二年五月在社交網絡平台QQ建立組群,宣揚台灣、西方政治體制。李明哲於同年九月加入群組,發文抨擊大陸現狀,並鼓吹多黨輪流執政。
起訴書又指,彭宇華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大陸政府及社會主義制度不滿人員,成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梅花公司」。兩人通過網絡平台,組織成員炒作近年大陸發生的社會熱點事件﹔發布詆毀、攻擊政府部門及國家制度的言論﹔挑起不明白真相的人群仇視政府﹔誹謗及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
起訴書還指,「梅花公司」以建立政黨為目標,並定下二○一七年達至有一百萬名成員,覆蓋全國的目標。彭宇華為公司的執行經理,李明哲為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李明哲攻擊中國政府的原創和轉載文章,單在「QQ空間」有三百多篇,被瀏覽五萬多次。
李明哲被指寫網絡文章攻擊國家政治制度,灌輸如何從單一事件的維權,提升到推翻現行國家政治制度的理念,又曾表示「從來不覺得要排除暴力革命,暴動是遲早的事」。
李明哲稱,自己的行為觸犯法律,錯誤認識大陸執法機關的辦案手法,又在台灣接觸對大陸有偏見的媒體報道。當他被收押後,從電視接收大陸現行發展的完整、真實的介紹,執法單位文明辦案,令他認識到過去的思想及接觸的資訊是錯誤。彭宇華同樣認罪悔罪。
庭訊於當日下午一時四十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當場還押。法庭曾安排他與母親郭秀秦、妻子李凈瑜會見。在李明哲案開審前,有網民在現場見到,當局於周日深夜開始就加強法院附近的保安。工人連夜從大貨車上卸下鐵馬設置路障,現場戒備森嚴。
另支聯會、社民連等約二十人昨於西區警署集合,遊行至香港中聯辦,他們手持標語及高叫口號,要求北京當局立即釋放李明哲等人,其中支聯會促請北京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盡快釋放所有人權捍衞者及律師。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