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洗錢防制法新制今年六月實施,旅客若攜帶超額外幣、新台幣、鑽石珠寶等以及有洗錢之虞的物品,須向海關申報,否則會被沒收,但仍有不少旅客觸犯法例。桃園國際機場周四下午查獲三宗旅客攜帶超額外幣出境案,包括一名香港旅客。
該名香港旅客在桃園機場準備乘機回港,過海關被發現攜帶三萬元人民幣。而台灣海關規定,只能攜二萬元以下的人民幣出境,其超額的一萬元人民幣被沒收。另有兩名日本旅客攜帶五百萬日圓出境被截,因超過限帶一萬美元等值外幣出境的規定,多出的二百七十萬日圓被沒收。第三宗涉及飛往新加坡的美國旅客,他攜帶超額的一萬五千元人民幣被沒收。雖然相關條文貼在機場當眼處,但有旅客早前反映海關宣傳不足,導致外地旅客在不知情下犯錯。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