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樓價持續高企,北京市擬推出「共有產權住房」予合資格的首次置業人士。所謂的共有產權住房,即政府與買樓人士共同持有產權的房屋,買樓人士可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一套自住房;買家亦可自由選定持有份額,比例按房屋售價會有所不同;有關物業於五年內不得轉售。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周四通報,新制訂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已向社會徵求意見。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必須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購條件,包括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單身家庭申請人要年滿卅歲、一個家庭只能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單位,而曾買賣樓房的家庭則不能購買。
此外,共有產權住房將優先配售給項目所在區戶籍、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以及符合限購條件,並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北京市戶籍無房家庭。其中,各區供應給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的房源不能少於三成。
《辦法》同時規定,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於五年內不能轉讓其房屋業權份額;五年後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以便實現共有產權住房的循環使用。
不過,如申請家庭成員在北京市信用訊息管理系統中,有違法違規或嚴重失信行為(如「老賴」),將被限制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分析指出,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出台,是落實「房子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是為了解決剛需家庭的住房困難。共有產權住房對於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未來,自住房將被新的共有產權住房替代。《辦法》如最終落實推行,將對北京房地產市場帶來衝擊。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