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幌子 虛構高回報拉攏

【本報綜合報道】善心滙法定代表人張天明等人,涉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等作幌子,策劃、操縱並發展傳銷活動,騙取巨額財物,目前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內地傳媒透露,善心滙打着慈善布施的幌子,以高額回報引誘受害人在善心滙平台上投資,通過收入門費、拉人頭等推廣模式,利用新投資者的錢來支付舊投資者的利息和回報,而該模式已涉嫌構成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另善心滙的海南支部因發布虛假廣告,以及在宣傳中使用國家機關名義和形象等,近日被海南工商部門罰款一百萬元人民幣。

報道又指,受害人每年向「善心滙」繳納三百元(人民幣.下同),便可在「善心滙眾扶互生大系統」註冊一個會員帳號,然後每次以一至兩個、每個一百元的「善心幣」進行投資,總收益將分為投資及推廣兩部分。會員捐款金額愈多回報愈低及慢,從而體現富人少賺、窮人多賺的慈善概念。

模式符合傳銷特徵

投資收益上則以投資額度的多少作為收益的多寡,分為「特困區」、「貧困區」、「小康區」、「富人區」及「德善區」五個「布施區」,當中以投資額度一千元至三千元的「特困區」及「貧困區」回報最快及最高,投資七至十天後便分別可獲五成及三成的收益。從投資模式可見,善心滙完全符合傳銷的繳納入門費、組成層級團隊及按層級團隊計酬三大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