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年捲殺前妻案 身敗名裂

【本報綜合報道】辛普森是體壇傳奇人物,在球壇名利雙收,但一九九四年涉嫌殺害前妻令他身敗名裂。在律師團隊極力抗辯後,雖成功脫罪,但辛普森最終卻因持械行劫等罪而被判入獄。

脫罪後受訪認行兇

辛普森早年在體壇享負盛名,創下不少紀錄。退役後轉戰荷里活,接拍多個廣告和電影。辛普森與首任妻子離婚後,在一九八五年與布朗(Nicole Brown)再婚,惟於一九九二年離婚。他涉嫌在一九九四年六月,以冷血手法殺死布朗與友人戈德曼(Ron Goldman),案件轟動一時,惟他拒絕自首,與警方公路展開追逐。審訊期間,辛普森的代表律師利用當時社會上的種族問題,以及一件聲稱是疑犯行兇時所戴手套的關鍵證物,成功令他脫罪。他其後受訪時承認殺前妻,但強調前妻當時用刀插向他,被迫自衞殺人。

辛普森於二○○七年帶領一群持槍匪徒,闖入拉斯維加斯一所賭場酒店的房間,威脅兩名專賣運動紀念品的商人,並劫走紀念品。他被控持械行劫和綁架等罪名,翌年被判入獄三十三年、九年內不可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