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異見者顛覆罪成判囚

廣東異見人士劉少明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廣州中級法院昨裁定其罪名成立,一審判其有期徒刑四年半,劉的辯護律師指會上訴。據劉在八九民運中曾聲援天安門廣場的學生,六四後被判監一年。前年五月,劉因在網上發表回憶六四事件的文章,四天後被警方帶走;兩周後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劉,兩個月後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他。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