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賄賂而被中方通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追緝的逃美內地商人郭文貴,其控制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及員工(簡稱「盤古」)所涉系列罪案持續曝光。繼三名前下屬騙貸騙匯被判囚後,再有三宗涉及郭文貴的案件,分別被遼寧和河南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包括郭文貴胞兄郭文存等涉故意銷毀會計憑證,另有八名前下屬被控受郭指使,涉嫌侵佔及騙貸,涉款近二十億元(人民幣‧下同)。
郭文貴胞兄郭文存,以及郭文貴前下屬馬成及勝瑞剛,因涉嫌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被遼寧大連市西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檢方指,郭文貴為逃避紀檢部門審查,於二○一三年八月指使上述三人,將北京盤古氏國際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八年至一三年度全部會計帳目銷毀。
此外,大連市西崗區檢察院指控,郭文貴於二○○八年收取一億元,協助將涉嫌犯罪被刑拘的天津華泰控股集團董事長趙雲安釋放後,趙作價三億元轉讓股權,讓郭實際控制天津華泰,惟郭至今未付款。同年七月,郭指使原天津華泰董事曲龍等人,將該集團逾四億元資金轉出,供盤古及郭個人使用。
二○一二年,郭文貴為非法佔有該筆逾四億元資金,又指使高嵩、馬楠及程秀華三名盤古前下屬,偽造一系列虛假文件,將該筆款項非法據為己用。檢方認為,被告曲龍應以挪用資金罪追究刑責,高嵩等三人則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刑責。
另據河南開封市檢察院指控,二○○八年,郭文貴指使其實制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裕達」)副總經理馬成(另案處理)、郭麗杰、原財務總監張新成、原財務部副經理肖艷玲,通過註冊空殼公司,偽造合約、虛構投資項目等方式,先後四十多次從七間銀行騙取貸款和承兌匯票共計近十五億元,繼而按郭授意將該筆款項用於歸還欠債及向盤古、境外轉款等。及至案發,尚有逾二億餘元未歸還。
檢方對裕達、張新成、郭麗杰及肖艷玲,依法以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追究刑事責任。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