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夠婚齡冒姊姊
住在元謀縣老城鄉的楊女表示,當年十八歲的她想和男朋友結婚,惟未達法定結婚年齡,故用了姊姊的身份結婚。楊女以遺失身份證為由,冒充姊姊補辦身份證,再用姊姊身份申請結婚。三年後,姊姊楊X仙也要結婚,但身份被用了,惟有用妹妹楊X艷的身份結婚。
兩人互換身份結婚,帶來很大不便。楊X艷坦言,「互換訊息以後,感覺身份已換掉了,姊姊跟我老公是一家,我又跟姐夫是一家,感覺生活是亂的。」
為了恢復各自的身份,上月姊妹倆再補辦身份證,打算神不知鬼不覺地恢復各自身份,但終被發現。警方為兩姊妹重新更正了身份訊息,辦理身份證,兩姊妹又到民政局「離婚」後重新「結婚」,恢復各自的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