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人作客墮亡 暖男被罰賠償

【本報綜合報道】新疆廿三歲女子芳芳早前疑因為受上司批評而情緒低落,於是應邀到友人的家中作客散心。然而,芳芳期間趁友人不為意,從五樓跳下自殺身亡。芳芳家人之後控告友人並索償,案件近日在當地法庭審理,裁定友人需支付八萬元人民幣賠償。

被指有義務照顧

事發於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芳芳家人聲稱,廿五歲的陳姓男子與芳芳為情侶,指女兒生前精神正常,絕無可能無故自殺,要求陳男支付死亡賠償金及喪葬費等,合共三十萬元人民幣。法庭審理後認為,陳男明知對方情緒低落,有義務作出照顧,因此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陳男庭上大呼冤枉,否認是芳芳的男友,指因知悉芳芳心情不佳,故邀約對方在家中作客,期間曾予以開導。他堅稱從沒有用語言刺激芳芳,絕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他供稱事發時在廚房準備水果,芳芳突從客廳一躍而下。警方期後偵查芳芳死因,排除陳男兇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