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海珍舫等五酒樓 魚含孔雀石綠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市公布今年首季度食品監督抽檢結果,發現來自廿四個單位及個體戶的水產含禁用獸藥,涉及花蛤、白貝、青口貝、羅氏蝦、大閘蟹、鯇魚、鱸魚和(魚倉)魚等常見水產品。抽檢中餐飲行業都檢出違禁物,包括廣州市海珍舫海鮮酒家等五間酒樓,所銷售的鯇魚和黃骨魚,都檢出殘留孔雀石綠。

當地記者在黃沙水產市場走訪發現,很多攤檔均暫停出售花蛤。一名海鮮檔老闆直言,是因其花蛤被檢出超標物質,決定暫不出售。廣州食藥監局指已責令經營者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並查處不合格單位;外地流入的不合格產品已通報食安監管部門。

孔雀石綠屬於三苯甲烷類化學物,因價格低廉被用於防治魚類寄生蟲病等。孔雀石綠會在魚體內長時間殘留,人類一旦吃下將影響人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