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新聞服務 須網信辦許可

國家網信辦昨日公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加強互聯網訊息內容管理。當中指出,通過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公眾帳號、即時通訊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提供新聞訊息服務,要先取得網信辦許可;主要負責人、總編輯必須是中國公民;亦禁止中外合資或外資經營。新規定在六月一日生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