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殺女同學 京少年犯或輕判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十六歲少女姚靜(化名),去年五月在其就讀的高中課室內,遭因愛成恨的十七歲王姓男同學強姦後勒死。

北京法院日前就案件開審,王男在庭上辯稱是女死者主動引誘他性交,但事後突然反悔,他擔心被誤當強姦犯,才一時緊張勒死對方。

死者母見遺體渾身是傷

法官稱案件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以強姦罪及故意殺人罪追究王男刑責,惟王男犯案時未成年,故應從輕處理,案件擇日宣判。

姚母表示,當晚曾與女兒用微信聊天,未幾女兒沒有再回覆訊息,電話亦已關機,她以為女兒已經入睡,便沒有在意。凌晨她突然收到學校老師電話,稱女兒和王男離開宿舍後未歸。住在山東的她即時駕車趕往北京,途中接到女兒死訊。

姚母在北京公安局的停屍間裡面看到女兒的遺體,只見遺體渾身是傷。警方亦指,姚靜的處女膜有撕裂傷、頭部有傷口、右臉腫脹帶瘀、鼻子大量出血、頸上有勒痕,全身皆是瘀青,懷疑王男並非單純地勒死姚靜,有可能曾施以暴力,甚至用鈍器毆打對方,否則不可能造成這麼多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