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遭台媒爆料當援交,但她否認並作證稱是去賣酒,但經檢方調查後認定與事實不符而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審結案件,依偽證罪判劉三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劉喬安昨晚在facebook直播時說:「不想再上訴了,我會進去關。」
案件源於劉喬安於一四年底遭台媒踢爆當援交,劉其後以證人身份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時作證稱,並非報道指稱當援交而是去賣酒。但檢方勘驗劉與記者間的LINE對話紀錄後,認定劉去酒店賣酒的說法不實,遂以涉犯偽證罪查辦。台北地院今年二月首度開庭時,劉向法官坦承罪行,並哭訴這樣做是為了保護孩子,希望法官給她自新的機會。劉喬安昨晚在fb直播時,邊哭邊表示:「不想再上訴了,我不會掙扎,我會進去關,不管我是不是被害者,我為我之前的所有行為負責。」